浙江省自动化学会(以下简称“学会”)团体标准管理工作遵循《浙江省自动化学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,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和实施工作接受各单位和个人的申投诉。
三、申投诉渠道:电话:0571-87952369;邮箱:whxu@zju.edu.cn 徐老师
四、申投诉处理时限:接到实名申投诉后,1个月内回复处理结果。
浙江省自动化学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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